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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要点》

日期:2020-11-02 14:47来源:宜昌市防震减灾中心
责任编辑:陈念阅读量:
一、总体思路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作为国务院确定的全省唯一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做好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责任重大,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应急管理局、省地震局、市应急管理局关于防震减灾工作各项部署要求,认真履行监测预报、抗震设防、地震应急等各项法定职责,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新时代宜昌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应有贡献。

    二、重点工作

   (一)提升地震业务工作能力

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论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湖北省防震减灾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的贯彻落实。

(二)提高震情监测分析水平

一是织密地震监测台网,启动远安县地震监测台站新建工程。积极研判震情趋势,通过视频会商系统,积极参与全省地震月会商、年中会商、年度会商及应急会商。

二是加强地震监测信息平台管理,做好业务值守和运行维护,推动信息平台优化升级,实现正常运行率、日志上传率100%

三是加强地震台站检查、维护、巡查,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确保台站正常运行率、监测数据质量继续排名全省前列。

四是强化震情会商研判。认真落实震情会商制度,强化周碰头、月会商、季小结、半年、年度会商制度,提高地震趋势分析能力。

五是深化群测群防。注重发挥基层三网一员作用,落实好《湖北省地震局规范宏观异常零报告制度的通知》,对异常现象及时调查核实。

六是推进预警工程建设。根据省地震局进度安排,配合做好国家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宜昌片区基本站的场地测试和土建工作。

   (三)履行地震执法监管职责

一是落实抗震设防情况监管。市防震减灾中心、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制定监督检查年度计划,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加强对辖区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城镇建筑抗震设防要求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监管工作以县市区属地为主,市级定期组织抽查检查。

二是开展地震安全监管检查。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要会同当地建设等部门,开展建设工程地震安全监管大检查,摸清重大建设工程、学校医院建设工程、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真实情况,抓好问题整改落实,消除建设工程地震安全隐患。

三是依法及时制止破坏地震台站、影响地震观测环境的违法行为。

(四)夯实震害防御工作基础

一是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按照建设工程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对已完成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地方,要积极推动成果运用,为园区项目建设提供优质的抗震设防服务。未开展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地方,要确保重大项目应评尽评

二是加强与发改、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推进地震活动断层探测与地震小区划工作。

三是开展地震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有区域特色的地震灾害风险防治方案,谋划实施相关工程项目,做好本地区地震灾害风险调查、评估、治理、服务各项工作。

四是配合上级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积极参与全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及全省自然灾害防治八大重点工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地区相关工作任务。

五是持续开展农居地震安全示范创建。结合精准脱贫、消危减土、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学习推广秭归县经验,引导农村居民建造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住房,降低农村不设防风险。

六是开展农村建筑工匠防震抗震技术培训。市防震减灾中心为各地编印农村民居抗震设计图集。

七是推广地震灾害保险。推广远安县农村房屋地震保险经验做法,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利用金融保险手段实现地震灾害风险转移分散和损失共担。

(五)广泛开展防震减灾知识普及

坚持“5·12”防灾减灾日、“7·28”唐山地震纪念日、国际减灾日等重点时段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深入推进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六进活动。积极参与第三届湖北省防震减灾知识大赛等赛事活动。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积极推进互联网+防震减灾科普,加强新媒体科普资源创作与推广,提高科普传播方式的信息化、现代化水平。

 (六)全面提升地震应急处置能力

一是推动预案修订完善。推动各地各部门及时制定或修订地震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预案培训和演练,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健全应急基础数据。更新应急救援队伍名册、应急装备、应急物资清单等基础数据。完善县乡两级地震应急图库。

三是加强应急实战演练。开展地震应急综合演练1次以上,引导人员密集场所和生命线企业开展应急演练2次以上。加强地震应急通系统应用与培训,定期开展操作演练。

四是妥善处置地震事件,做到有感必应、应必及时,及时准确报送震情灾情,做好震后现场调查与科普宣传,为民众科学避震提供指导。加强舆情应对,及时消除地震谣言,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