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防震减灾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防震减灾宣传活动周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湖北省防震减灾条例》规定,每年5月12日所在周为全省防震减灾宣传活动周。做好这一特殊时段的防震减灾宣传活动,对做好防震减灾科普工作、进一步提高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具有重要意义,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5月6日—12日。
二、活动目标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湖北省防震减灾条例》,广泛普及防震减灾科普知识,促进社会公众建立科学的防震减灾意识和观念,进一步提高公众应对突发地震灾害的反应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活动内容
一是扎实做好地震科普实地宣传活动。在活动周期间,做好现场咨询活动、地震科普知识讲座、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品等实地宣传工作,大力普及与公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防震减灾知识。其中,宣传标语要在政府大院、集镇、村落各悬挂1条以上。
二是联合住建等部门加强对农村自建房抗震设防的宣传指导,引导农民科学选址、规范建房,建设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烈度6度的房屋。
三是积极开展地震应急避险演练活动。在宣传活动周这一特殊时段,各县(市、区)应急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在中小学校集中开展一次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同时,在有条件的社区、商场、工厂等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地震应急演练,帮助公众掌握逃生技能,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四是做好媒体宣传活动。在电视台播放防震减灾宣传片,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推送防震减灾知识,扩大受众面积,提升活动影响力。
四、相关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要紧密结合实际,科学安排谋划、精心组织开展有特色、有新意、有实效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本次宣传周活动,切实增强全民防震减灾意识,不断扩大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广度与深度。
二是扩大影响,总结经验。活动周结束后,各地要认真总结经验,汇总资料,形成书面材料(附影像、图片资料),于5月15日前报送至市防震减灾中心震害防御科。
联系人:刘道琳,侯雨曦,联系电话:0717-6775207,邮箱:2697708695@qq.com。
附:宣传活动参考标语
宜昌市防震减灾中心
2019年4月18日
附件:
宣传活动周参考标语
1、防震减灾,从我做起
2、掌握科学地震知识,远离地震谣言危害
3、大力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社会抵御灾害能力
4、减灾知识进校园,家庭社会更安全
5、防震宣传进万家,平安相伴你我他
6、普及防震知识,弘扬减灾文化
7、防震减灾人人抓,幸福社会千万家
8、家事国事天下事,防震减灾是大事
9、防震减灾重如山,全民携手保平安
10、但愿千日平安无震,不可一日疏于防灾
11、防震减灾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方针
12、防震减灾践于行,和谐幸福见于心
13、抗震预案在心中,有备无患保平安
14、学好防震救灾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15、群策群力防震减灾,同心同德利国惠民
16、防震减灾手牵手,美好生活心连心
17、天灾无情人有情,防震减灾要先行
18、财富积累千辛万苦,防震不当一无所有
19、加强防震减灾法制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法制保障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