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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震局认真组织学习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

日期:2009-02-24 10:34来源:宜昌市防震减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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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学习,明确要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通知》(宜府办[2008]30号)下发后,市地震局组织全体机关人员认真学习,并明确将《应对法》补充列为“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有关科室要做好《应对法》的宣传和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等工作,还安排业务科和办公室的相关人员在市人事局会议室听取了三峡大学政法学院吴淑娴副教授关于学习《应对法》的辅导报告。
    结合实际,开展宣传。一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翻印给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二是在户外悬挂宣传“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条幅;三是结合宣讲防震减灾法、地震知识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仅在远安县第一中学就有1600多名师生参加听课。
    修订完善预案,积极演练。一是敦促我市还没有制定地震预案的县市区尽快完成;二是进一步修改完善《宜昌市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三是积极争取省地震局在我市秭归茅坪进行地震应急演练,我市局机关及县市区地震部门相关人员参加学习得到了很好的锻炼;四是在全市23所学校开展了地震应急演练。(市地震局办公室)